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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皖自然资函〔2021〕67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8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履行“两统一”职责,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分解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中涉及自然资源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学习贯彻运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

(三)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

(四)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开展2021年度巡察工作。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五)科学编制我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对表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科学编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指导长三角区域省际毗邻地区市县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编制“一地六县”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村庄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相关市县完成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结合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

(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继续做好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探索将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给设区市政府行使。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类保障能力,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开展安徽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效能第三方评估,完善我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开展对各市及省直管县(市)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

(八)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制定贯彻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具体措施,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措施。对巩固脱贫攻坚项目用地,继续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九)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为主,兼顾各级各类产业园,统一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提交国家级开发区批准范围坐标文件,组织完成省级汇总并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成果。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十)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矿山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修订印发《安徽省矿业权转让实施细则》,总结我省20个大型砂石采矿权投放情况,向省政府报告下一步投放建议。组织编制《关于加强新时代安徽地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开展各专项调查及综合研究。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编制《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完成《安徽省历史地图集(古旧地图卷)》编制出版。发布“一市一图”标准地图。持续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天地图省、市级数据更新及市级综合评估工作。完成覆盖全省的分辨率优于2米卫星影像1次/每季度、优于0.5-1米的1次、县以上建成区优于0.2米的航摄影像8500平方公里。

三、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保障能力

(十二)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层层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国家部委对我省“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十三)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抓住补充耕地项目检查验收这个关键环节,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省内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积极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坚持挖潜增效,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旱改水”等耕地提质改造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能力提升。

(十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持续做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八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政策宣传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分类分步处置存量。

(十五)开展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摸清2016年1月1日以来违反“六个严禁”等耕地“非农化”情况,对2020年9月10日以来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建立台账,通过督导调研、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推进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

(十六)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结合“国土三调”成果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引导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

四、加强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十七)推进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编制《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启动首批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出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十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制定2021年度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编制专项经费补助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完成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省级验收。按时按质完成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发现突出问题中涉及的监管事项整改工作,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机制及技术规程。

(十九)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确定1-2个试点地市或县,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

五、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国土三调”成果分析评价及共享应用,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开展地理国情监测,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稳步推进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试点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二十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探索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探索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

(二十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二十三)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市县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二十四)配合加快开发区“标准地”改革。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制定安徽省“标准地”工作指引、操作流程及协议文本。

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二十五)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编制《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全面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完善省、市、县三级统一共用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二十六)深化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完成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完成不动产提升行动验收,确保77项任务取得实效。扎实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二十七)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重点问题,进一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宣传。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持续推进常态长效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既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也防止“一刀切”问题复发。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十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制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普规划。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继续优化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加大对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和建设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标准化及科普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自然资源安徽省卫星中心建设。

(二十九)推进信息化工作再提升。编制《安徽省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强化“一张网”,将自然资源业务专网延伸到省直相关部门,做到应联尽联;全省自然资源市级云节点建成率达到35%;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开展全系统网络安全检查。完善“一张图”,补充数据内容,增加应用功能;持续推进“一张图”数据治理,重点解决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偏移飘移问题。拓展“一平台”,在全省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平台中强化建设用地报件智能化审查,拓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等功能。

八、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完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改和《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废止工作。

(三十一)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制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十二)加强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厅党组对市局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对系统信息录入情况按季度通报,并适时采取抽查方式组织实地核查。

(三十三)强化自然资源日常执法。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土地矿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卫片执法工作,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改进执法工作,开展卫片执法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和行政处罚质量提升年活动。抓好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双基”和卫片执法发现问题“回头看”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

九、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提高干部人事管理能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厅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建立规范可行的平时考核制度。

(三十五)强化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厅管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县处级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干部成长空间和晋升渠道。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三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制度。

十、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提高统筹发展能力

(三十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阵地管理。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读书演讲比赛、“自然资源好新闻”遴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自然资源管理江淮行”集中采访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和推进改革方面的重大工作进展,开展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结合自然资源主题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与中央驻皖暨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部门和网络新媒体、地方重点新媒体合作。办好《安徽自然资源》刊物。

(三十八)统筹做好有关重要工作。做好服务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精神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双拥、工青妇群团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机要保密、效能建设、档案管理、派驻帮扶等各项工作。

附件:责任分解清单

附件

责任分解清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负责领导:郜红建、王峰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2.认真分解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中涉及自然资源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学习贯彻运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三)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4.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5.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四)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6.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处

7.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8.持续推动省委巡视整改。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处

9.开展2021年度巡察工作。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处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五)科学编制我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10.对表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科学编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综合处

(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11.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12.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13.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14.指导长三角区域省际毗邻地区市县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编制“一地六县”国土空间规划。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15.开展村庄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相关市县完成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结合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16.继续做好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探索将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给设区市政府行使。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17.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类保障能力,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18.开展安徽省建设用地审批效能第三方评估。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综合处

19.完善我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20.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开展对各市及省直管县(市)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八)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21. 制定贯彻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具体措施,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措施。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22.对巩固脱贫攻坚项目用地,继续实行计划指标单列。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23.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九)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4.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为主,兼顾各级各类产业园,统一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25.提交国家级开发区批准范围坐标文件,组织完成省级汇总并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成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26.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十)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7.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28.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矿山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29.修订印发《安徽省矿业权转让实施细则》。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业权管理处

30.总结我省20个大型砂石采矿权投放情况,向省政府报告下一步投放建议。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业权管理处

31.组织编制《关于加强新时代安徽地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

32.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开展各专项调查及综合研究。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33.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业权管理处

(十一)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

34.编制《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35.完成《安徽省历史地图集(古旧地图卷)》编制出版。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36.发布“一市一图”标准地图。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37.持续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天地图省、市级数据更新及市级综合评估工作。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38.完成覆盖全省的分辨率优于2米卫星影像1次/每季度、优于0.5-1米的1次、县以上建成区优于0.2米的航摄影像8500平方公里。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三、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保障能力

(十二)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39.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层层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40.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国家部委对我省“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41.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十三)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42.抓住补充耕地项目检查验收这个关键环节,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信。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43.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省内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积极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44.坚持挖潜增效,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旱改水”等耕地提质改造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能力提升。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十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

45.持续做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八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政策宣传工作。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46.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分类分步处置存量。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十五)开展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

47.摸清2016年1月1日以来违反“六个严禁”等耕地“非农化”情况,对2020年9月10日以来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建立台账,通过督导调研、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推进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十六)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48.结合“国土三调”成果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引导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49.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耕地保护监督处

四、加强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十七)推进重大生态修复项目。

50.编制《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1.启动首批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2.出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单位: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十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53.落实《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4.制定2021年度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计划,编制专项经费补助方案,开展绩效评价。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5.完成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省级验收。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56.按时按质完成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发现突出问题中涉及的监管事项整改工作,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机制及技术规程。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十九)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57.确定1-2个试点地市或县,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五、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58.做好“国土三调”成果分析评价及共享应用,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开展地理国情监测,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59.稳步推进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60.制定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试点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61.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62.适时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二十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63.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探索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64.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探索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二十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65.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二十三)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66.指导市县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二十四)配合加快开发区“标准地”改革。

67.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制定安徽省“标准地”工作指引、操作流程及协议文本。

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二十五)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8.编制《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

69.全面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

70.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

71.完善省、市、县三级统一共用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

(二十六)深化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

72.完成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73.完成不动产提升行动验收,确保77项任务取得实效。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74.扎实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二十七)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75.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重点问题,进一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宣传。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76.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持续推进常态长效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既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也防止“一刀切”问题复发。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77.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七、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十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

78.制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普规划。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科技外事处

79.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继续优化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加大对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和建设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标准化及科普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科技外事处

80.继续推进自然资源安徽省卫星中心建设。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科技外事处

(二十九)推进信息化工作再提升。

81.编制《安徽省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82.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83.强化“一张网”,将自然资源业务专网延伸到省直相关部门,做到应联尽联;全省自然资源市级云节点建成率达到35%;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开展全系统网络安全检查。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84.完善“一张图”,补充数据内容,增加应用功能;持续推进“一张图”数据治理,重点解决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偏移飘移问题。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85.拓展“一平台”,在全省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平台中强化建设用地报件智能化审查,拓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等功能。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八、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完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

86.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改工作。

负责领导:黄发儒、李传殿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87.提请省人大废止《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政策法规处

(三十一)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工作。

88.制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89.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90.全面部署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十二)加强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91.将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厅党组对市局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

负责领导:郜红建、王峰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人事处

92.对系统信息录入情况按季度通报,并适时采取抽查方式组织实地核查。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三十三)强化自然资源日常执法。

93.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土地矿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卫片执法工作,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94.改进执法工作,开展卫片执法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和行政处罚质量提升年活动。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95.抓好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双基”和卫片执法发现问题“回头看”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

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单位:执法处

九、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提高干部人事管理能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96.完善厅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建立规范可行的平时考核制度。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三十五)强化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7.优化厅管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县处级正职、关键岗位干部。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98.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干部成长空间和晋升渠道。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99.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三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00.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101.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制度。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十、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提高统筹发展能力

(三十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2.坚持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阵地管理。

负责领导:郜红建、王峰

牵头单位: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处、机关党委、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103.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读书演讲比赛、“自然资源好新闻”遴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自然资源管理江淮行”集中采访活动。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104.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和推进改革方面的重大工作进展,开展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105.结合自然资源主题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公益宣传活动。

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李传殿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106.进一步深化与中央驻皖暨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部门和网络新媒体、地方重点新媒体合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107.办好《安徽自然资源》刊物。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三十八)统筹做好有关重要工作。

108.做好服务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109.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双拥、工青妇群团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派驻帮扶等工作。

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110.做好机要保密、效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单位:办公室

 

文章转载自: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