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8-4-4 中国国土资源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洪曙光)3月27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近期在审查各地上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时发现的问题,要求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现势性,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引领作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应当优先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确保规划项目有效实施。
《通知》要求,调整完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在推进增减挂钩项目时,对于符合土地整治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旧区,要对拆旧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同时更新所涉规划数据库成果,调出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暂不落图,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预留规模,用于保障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的重大项目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安排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各地要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发现拆旧区存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按上述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并于5月底前将报经批准的规划调整方案和更新后的规划数据库成果报省厅备案。对于将村庄建设用地、残次林地、内陆滩涂等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土地整治项目,开发复垦整理后用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不一致的,应当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同时更新规划数据库,依法定程序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依法有序地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各地要科学测算,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好增减挂钩项目。增减挂钩拆旧建新均需依法审批后方可实施,收益要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