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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0

日前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提出

 

到2020年,全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个左右,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到2025年,推广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100个左右。

 

《意见》部署

部署了编制村庄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农用地整理、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五项主要任务。

 

《意见》强调

要按要求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垦,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并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元素;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治理、污染土壤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乡村国土绿化,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美丽乡村。

 

《意见》要求

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调整和规划管理,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并将数据汇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后,方可依法使用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探索农村零星分散用地管理新机制,提高乡村产业供地的效率和灵活性;用好指标流转,所得收益用于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

 

《意见》强调

要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承包经营权等权属管理,在村庄规划编制、整治项目建设、拆迁安置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产权归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转载自: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众号